这是被称为“中国内贸粮中转第一港”的锦州港。

作为我国“北粮南运”的一个重要枢纽,每年都有上千万吨粮食从锦州港装船运到南方,并辐射全国。
港口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否则,李嘉诚卖港口的事情也就不会引起全国公愤了。
当然,锦州港从没有卖给过外人,不过,经营锦州港的中国公司里面却早长了蛀虫,如今上市主体*ST锦港因重大违法即将被强制退市。
根据最新的公告,*ST锦港已经被证监会调查确认,在2018年至2024年间连续7年财务造假,情节特别恶劣。
按照退市新规,只要2020年及以后连续财务造假4年及以上的,就构成重大违法,将被强制退市,而*ST锦港已经大大超过了这个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ST锦港造假的背后还有其它的猫腻,不仅利用虚假的经营数据骗取银行授信,还把上市公司的钱挪到了别的地方。
公开信息显示,*ST锦港至今还有22亿因造假挪出上市公司的钱无法收回,据媒体报道,这些钱都流向了操盘者相关方,而对方已经没有偿债能力了。
显然,这根本就不是造假,而是诈骗,于是,*ST锦港5个相关高管齐刷刷被警方带走,一场大骗局也随即被揭开。

锦州港开建于1986年,1990年建成并对外开放,原本是国有独资,后来1995年随着东方集团的入主,成为中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的港口。
1999年上市以后,锦州港的吞吐量逐年递增,迅速成为了北方的重要港口之一,同时也引来了各方资本的追捧。
2009年,国资大连港首先抢投,2013年,两家民营企业西藏海涵、西藏天圣又加入,东方集团的股权被不断稀释,锦州港进入了无实控人状态。
所谓无实控人,就是没有谁能单独说了算,任何大事都需要大家一起开会投票决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不该上任的人上任了。
2014年,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两家民营企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刘辉出任锦州港副董事长,2016年又兼任总裁,就此掌握了锦州港的实际运营权。
也许有人会问,上面不是还有一个董事长管着么。
确实,董事长的职位和权力都比总裁大,可惜,董事长手里没有牌可打,两家注册于西藏的公司进来后,刘辉控制了锦州港超过20%的股权,已经多于国资大连港了。
于是,刘辉通过提名董事、监事,经过一番安排后,就在董监高层面形成了数量优势,提的议案都能得到表决通过,大有“无冕之王”的意思。

这种情况下,来自大连港的董事长也就成了摆设,干脆就在大连的集团总部办公,都不去锦州了,锦州港实际就是刘辉说了算。
刘辉是做贸易出身的,贸易的特点是挣快钱,而港口是毫无弹性的,一年能吞吐多少货物量都摆在那呢,只能靠时间慢慢积累。
比如锦州港的货物吞吐量从1000万吨增长到1亿吨就花了17年的时间,这显然不是刘辉所喜好的持久战。
再一看锦州港的授信额度只有区区10几亿,根本就不够贸易折腾,于是,财务造假的动机就有了,做大规模,提高授信,才能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资金。
如前所说,港口业务没有弹性,肯定不可能用来造假,刘辉就在贸易业务上大做文章。
当然,手段也没什么高明之处,不过就是通过自己不同的相关方分别扮演上游、下游的角色,锦州港把钱打给上游,上游把钱传给下游,下游又把钱回流到锦州港。
没有任何商品交易,资金就这么在不同公司的银行账户上跑一圈,想要的都有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刘辉2018年至2024年间累计虚增营收近87亿,虚增利润近3亿。

钱跑了一圈,虚增营收可以理解,但虚增的利润从何而来呢,相关方公司不可能自己拿钱来做慈善吧。
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
打个粗略的比方,锦州港以预付款的形式打10亿到上游公司账户,并约定这10亿要形成9亿的营收、2000万的利润。
那么上游公司收到钱后,可能就会自己留下5000万,然后往下游公司的账上打9.5亿,而下游公司收到钱后,自己留下3000万,向锦州港回流9.2亿。
锦州港这边就会做账,预付10亿,实际采购9亿,销售9.2亿,盈利2000万,至于那没有处理的1亿预付款,留到下一笔贸易滚动。
到这里,大家就发现了,锦州港一定要先打预付款,然后每一笔预付款都会产生一笔滞留在外的资金,作为参与方的报酬和虚增的利润。
时间一长,虚假贸易的次数一多,滞留在外的资金也就越积越多,前面提到的收不回的22亿,就是这样形成的。
很显然,这根本就不是造假,而是以造假的形式中饱私囊。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3年11月锦州港就被立案调查了,但操盘者刘辉还丝毫不慌,2024年仍就惯性造假,胆子太大了。

造假这种事情,独木难成林,虽然刘辉运筹帷幄得足够好,但如果没有锦州港高管层的协助或者纵容,他一个人是没法完成的。
被带走的5个高管,除了身为副董事长兼总裁的刘辉,还有那个来自大连港的远程董事长、财务总监,以及两外两个副总裁。
从警方的初步处理来看,主次责任差不多分清了。
没有直接参与的董事长和两个副总裁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其中一个副总裁还已经复职了,这三人很大可能只是没尽到审慎监管责任。
而作为总裁的刘辉和财务总监则至今被羁押着,刘辉是策划的主谋,肯定是主要责任,而财务总监,大概率是知情人或参与者。
如今,证监会对于所有这一切的调查和处罚已经基本结束,该罚的都罚了,就等最后一张处罚决定书了,然后,就该启动司法程序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锦州港的蛀虫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只可惜,正义还是迟到了,锦州港已经注定退市,8万股民成了无辜的买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