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消息
25名学者学术不端
被集中通报批评
其中包括3名上海学者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
其中
涉及上海三名学者情况如下
经查,上海某高校燕东亮等发表的论文“Dongliang Yan*, et al. FAM46B inhibit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cell cycle progression in prostate cancer through ubiquitination of β-catenin. Experimental & molecular medicine, 2018.50(12), 1–12.”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问题,且燕东亮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号8197101420)申请书。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取消燕东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燕东亮通报批评。
经查,上海某高校梁巨波在2023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和出具不实陈述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梁巨波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型免疫检查点Siglec15通过调控髓源抑制细胞在自身免疫性肝炎免疫微环境的机制研究(申请号8230034806)”申请,取消梁巨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项目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梁巨波通报批评。
经查,上海某高校李宦臻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李宦臻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深度学习的口腔卫生指导平台的关键技术研究”(申请号8240031006)申请,取消李宦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李宦臻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持续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及成果发表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请广大科技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持良好的学风作风,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请各依托单位自觉履行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本文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微信编辑:Rong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