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兼职创业!政策红利来袭,高校教师“掘金”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5-06-15 10:02:03

本文作者:小古

湖北省发布的《“创响荆楚”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行动方案》在教育界和创业圈激起千层浪。该方案明确指出:鼓励高校教师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或离职创办企业,人事关系不变;兼职教师可合法取得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离岗创业的教师,离岗期间连续计算工龄,甚至能依法合规取得企业股权等报酬,返岗时还能保证不低于原岗位等级。这无疑给所有高校教师打了一剂强心针:施展抱负,“躺着赚”,似乎不再是遥远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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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几何时,高校教师的兼职之路充满荆棘。早在2011年,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将高校教师的兼职范围框定在“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那个年代,教师兼职被视为“不务正业”,会面临纪律处分的。但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政策的风向也随之发生了转变。

2015年发布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首次将高校教师创业纳入鼓励范畴;2016年发布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松绑”,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从事兼职工作和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到了2021年,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更是将高校教师兼职的定位从“适度允许”提升到“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至此,教师兼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今,湖北省的《“创响荆楚”行动方案》更是将政策细化,从人事关系、工龄计算、股权激励等多个层面,为高校教师的创新创业之路铺平了道路。

为什么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国家和地方如此大力度地鼓励高校教师兼职创业?这背后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迫切需求。高校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每年产生大量的科研成果。可是许多科研成果由于缺乏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难以走出实验室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高校教师兼职创业,正是希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让知识的价值能够最大化地释放。

2)

可以肯定的是,在政策红利的加持下,高校教师的“掘金”之路将变得更加宽广。那些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或服务,成立科技公司;或者利用自己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项目评估、方案设计等服务;还可以利用自身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高端培训课程,或开发在线教育产品。

另外,兼职“科技副总”或技术顾问也能为高校教师带来丰厚的报酬。像安徽等地鼓励的“科技副总”模式,高校教师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离岗期间参与企业的研发管理,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对于人文社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高校教师,则可以通过创作、设计、版权运营等方式实现知识变现。

当然,政策虽然很好,但“躺着赚”也并非轻而易举。高校教师兼职创业,同样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比如时间与精力平衡,高校教师肩负教学、科研、育人的重任,如何平衡本职工作与创业活动,是非常大的一个挑战。

今日话题:你身边有熟人在高校教书吗?他(她)有没有在校外兼职?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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