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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范围
(一)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
(二)2025年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为邯郸市第一中学、魏县第一中学等,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志愿填报
志愿共设置五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
(二)第一批: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批次设置自主招生志愿1个,考生可以从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中选择填报1所非本区域学校。
设置平行志愿30个,市直属和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之外的考生可填报本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或多个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今年全市高中教育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全部通过“邯郸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简称中考平台)进行,分批次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实现全市高中招生一网通办全覆盖。
从中考报名、中考成绩公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录取确认、结果查询,全部实现网上平台办理。录取结果将作为各学校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
(二)录取依据。普通高中学校依据中考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特长生由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中考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录取。按照自主招生志愿、依据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全市统一录取。
3.市直属和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区域外的其他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5.体育、艺术、科技和小语种特长生录取。按照《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特长生招生通知》执行。
来源:邯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