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A股公司报案!向原实控人追责!

发布时间:2025-07-04 00:03:06

本文作者:小古

金花股份报案,追究原实控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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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报案,向原实控人追责

7月3日,金花股份(600080)正式启动向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等追责的程序。据悉,吴一坚等人在2020年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系统行政处罚,随后导致金花股份长期面临投资者诉讼案件,直至近日才全部结束,其间金花股份合计赔付金额4398.20万元。

公告显示,金花股份昨日收到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受案回执》,后者已正式受理吴一坚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此前于6月25日,金花股份完成报案。

吴一坚是金花股份的原实际控制人,2019年前后,吴一坚及金花股份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及其他关联方与金花股份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实质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8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此案在2020年查明,并由陕西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措施包括决定对吴一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表示,吴一坚是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组织决策者、主要实施者,涉案交易均由其签字决策并安排付款执行,在知悉上述事项的情况下未勤勉尽责、推动公司及时披露, 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随后,自2021年开始,金花股份不断面临中小投资者诉讼,直至2025年1月才全部结束。汇总来看,金花股份累计涉及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98.20万元,上述涉及此事的诉讼及赔付现已全部结束。

回顾这些年的诉讼历程,金花股份不断地向投资者表示,对于该事项引发的投资者诉讼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积极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各项法律措施,追究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今的报案是对相关表态的落实。

金花股份目前的实际控制人是邢博越,2020年通过接手金花股份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进入上市公司。

事实上直到去年底,金花股份还在介绍遭到吴一坚拖累。因金花股份原控股股东与西安曙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签订了《借款合同》,吴一坚及金花股份为该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方未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曙光汽车向西安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导致金花股份位于西安市的755.31平方米通用厂房被司法冻结。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金花股份现任管理方也正面临证监会的立案调查。5月23日,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邢雅江被立案调查。同一天,邢雅江的另一则立案调查刚结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陕西证监局拟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责编:陈丽湘

校对 :刘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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