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区发布中小学暑假转学通知,这些情况不予转入!

发布时间:2025-05-30 01:14:03

本文作者:小古

近日,虹口、青浦、松江、奉贤陆续发布了暑期转学通知。赶紧来看看哪些情况不予转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虹口区2025年暑假中学生转学通知

根据沪教委规〔2017〕3号文件及沪府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2025年暑假中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转学的对象

1.原则上本市户籍初中学生小升初后户籍随全家迁入本区。

2.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初中),且学生本人持有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至2025年6月19日);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父母一方持有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三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和一定期限《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学籍的初中学生。

4.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5.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6.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外省市学籍的高中学生。

二、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2.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3.曾在本市参加中考,选择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转学安排去向

1.初中学段转学学生一般根据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统筹安排转入公办学校。

2.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省市高中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高中学校。

四、申请方式

2025年虹口区暑假中学生转学通过一网通办受理申请(具体方式见附件5)。申请对象可分别在二个时间阶段内(可自行选择一个时间段,无需重复递交)递交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4)。

五、申请及办结流程

1.申请时间:

第一阶段:

2025年6月19日(周四)—20日(周五)

(6月19日9点-20日17点提交截止)

第二阶段:

2025年8月22日(周五)—23日(周六)

(8月22日9点-23日17点提交截止)

2.办结流程:

(1)在每个线上提交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信息。如需补材料另行通知。

(2)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3)家长根据转入学校电话通知按时报到;转入学校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办理注册手续;

(4)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调档)。

咨询电话:63061216

虹口区2025年暑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2025年虹口区暑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转学安排去向

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三、申请流程

2025年虹口区暑假小学生转学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

1.转入

(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2)家长下载《虹口区2025年暑假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规范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3)家长将填写后的转学申请表及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打包,文件夹命名为:转学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在转学办理时间段内发送至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k1zsz@shhk.gov.cn);

(4)招办老师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学生相关信息;

(5)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6)家长根据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转入学校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办理注册手续;

(7)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

确需现场办理的,家长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再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2.转出

(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向家长提供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2)家长持学籍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向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后续转学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学籍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办理时间

2025年6月24日-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025年8月25日-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联系电话:65210617

2025年青浦区义务阶段学生转学办理指南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沪教委规[2017]3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资源情况制定本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

1.因购房或户籍迁至本区;

2.因动拆迁至本区;

3.转业军人子女;

4.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境外、国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就读。

(二)非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证件地址均为青浦区),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2.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小孩持有投靠类居住证,小孩持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地址均为青浦区)。

3.人才引进。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转入我区就读的,须父母一方积分满120分或持有青浦区房产证(房产权利人为父母、孩子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拟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本区户籍学生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内统筹安排。

2.转学工作一般在每年暑期进行。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同一街镇(含青浦新城)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3.已在本区内就读,无房产,仅凭积分达标及居住证地址变更申请转学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4.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原则,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5.如需要转入本区街镇学校(即青浦城区以外学校),可在办理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内联系对口学校及学校所属街镇社会事业发展科。

三、办理机构

1.需转入城区学校(含青浦新城)的学生家长,可根据转学办理条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海市青浦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地址: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底楼)办理转学申请。

2.需转入街镇学校的学生家长,可根据转学办理条件要求,直接咨询街镇对口学校及街镇社会事业发展科办理转学申请。

咨询电话:

(021)59205995(小学)

(021)59205996(初中)

四、办理时间

6月10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五、办理流程

图片来源:互联网

2025年松江区中小学转学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资源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

(一)适用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松江区;

(2)松江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松江区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松江区;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 转学安置

统筹安置。

(受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限制,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 附属实验学校、上海经贸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市三新学校、上海市松江区民 乐学校五所学校小学段原则上不安排转入学生。)

(三) 申请材料

请家长仔细阅读材料说明,因材料缺失或缺页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1.本市户籍学生

图片来源:互联网

2.外省市户籍学生,须提交1-6、7或8

图片来源:互联网

3.材料要求

(1)以上转学所需材料的变更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5月31日。

(2)家长须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对有争议的材料,考试中心将请专业 部门进行复核,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为转学终止,并上报公安部门核查处理。

(四) 相关流程

1.网上申请:2025年5月19日-5月29日期间,请家长进行网上申请,申请先 后顺序与转学结果无关。为保证系统顺畅,请各位家长错开高峰期。

2.材料审核:考试中心将分批组织材料审核等工作,接到审核验证通知的家 长,由家长本人及持证人带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证。审核验证 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发送短信通知家长。

3.结果查看:2025年7月上旬起,家长可登录转学申请平台查看转学结果。

(五) 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21-57815945(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如遇电话忙线,请耐心等待或稍后尝试拨打,敬请谅解)。

2、线上咨询:可登录https://zsb.sjedu.cn/进行网上转学咨询。

二、普通高中学校转学

(一)适用对象

1.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 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 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 数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二) 转学安置

有学额的高中学校,依据学生的学业情况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其转入。

(三)所需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中转入申请表》

2.户籍材料(原件、复印件):本区户口簿或在有效期内本区《上海市居住 证》和《积分通知书》及户口簿。

3.高中转学证明(联系单)

4.高中入学通知书

5.学生中考成绩(由当地中招办出具)

6.原学籍所在学校资质证明(由学校上级行政部门出具)

7.初中毕业档案材料(内含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学生综合评定、体育合 格证、预防接种卡等)

8.高中就读学籍材料(高中学籍卡、会考成绩、体育合格证、社会实践表、 团材料等)

(四)转学流程

(四) 转学流程

学生家长可向教育考试中心或本区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转学材料,学 校对学生转学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学业情况进行评估后上报相关材料,经教育局审 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家长也可向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申请电话:021-57815945。

提示:转学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2025学年第一学期奉贤区公办幼儿园转学通知

奉贤区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园转学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请需要申请办理转学并符合转学条件的家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将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注:转入中班年龄范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转入大班年龄范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申请方式

家长扫描以下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三、申请时间

2025年6月2日—6月18日

四、申请材料

(注: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随申办或一网通办上电子证照视同原件)

(一)本市户籍

1.《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

2.能证明幼儿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

3.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居住地有效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二)外省市户籍

1.《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

2.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3.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原就读在本市申请转入本区,需提供幼儿本区有效《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在外省市申请转入本区,需提供幼儿本区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幼儿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需提供积分通知书);

7.幼儿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注: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之间须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注: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须连续满3年);

8.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幼儿父母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说明:材料6、材料7必须为同一人,幼儿和家长的各类证件居住地址须一致,积分通知书上需明确该子女享受积分待遇)。

五、转学流程

(一)家长向本区原公办幼儿园申请盖章的《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一式二份),如外省市、外区、民办园拟转入本区公办园的,家长可自行下载《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一式二份),无需盖章,按照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二)6月2日-18日,家长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三)6月3日-19日,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初审者,将退回网上受理材料并短信提醒,请家长及时进入转学平台了解退回原因,根据提示重新补交相关佐证材料。(注:家长补交材料时间截止6月20日)。

通过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视园所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无转入学位则不再安排。

(四)6月26日,幼儿园电话通知家长办理转入手续,请家长及时接听电话。如家长未在通知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因幼儿园转学学位有限,如6月26日当天未接到幼儿园电话通知,视本次转学不成功,可回原幼儿园或自主选择民办园就读。

六、咨询地点和电话

如家长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拟转入幼儿园所属的相关教育部门。

图片来源:互联网

七、注意事项

1.除新开公办园(金悦幼儿园、金馨幼儿园、邬桥幼儿园、桃花源幼儿园、小河湾幼儿园、青溪幼儿园)外,同一街镇内同一社区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转学,申请转入民办幼儿园学区生班的家长也须在本平台申请。如需转入民办园民办班,家长可直接咨询相关幼儿园。

2.家长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取消幼儿园转学资格。

3.本通知解释权属奉贤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37597020(区教育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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